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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云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省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事宜的通知

       发布时间: 2015-04-21

教通〔2015〕11号

各教学系(部):

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,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及学术水平,促进教学骨干成长,提高学科专业整体教学水平,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教务处即日起全面启动2015年云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省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派对象及条件

1、我校在职在岗教师,身心健康,政治思想素质好,热爱教育事业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
2、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,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;有较强学术研究能力,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过校级以上课题;

3、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。

二、申报程序和办法

1、请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根据《2015年云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拟招生计划》(附件1)自愿申报,并自行与申报学校和导师联系提出申请;

2、填写《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省内访问学者推荐表》一式四份(A3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),并加盖申请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后于2015年4月20日下午17:00前交到办公楼213室徐腾凤老师处。请注意时间节点,过时恕不受理。

三、保障措施

1、访问学者按规定完成学习研究任务且考核合格者,由省教育厅颁发“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省内访问学者研修合格证书”;

2、省内访问学者在名师工作室研修期间,在岗正常工作,其在校所应享有的一切待遇不变;

3、所需经费由教育厅安排。

 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教务处

 2015年4月10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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