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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教材的申报、审定与检查验收

       发布时间: 2014-07-09

        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,是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,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。为促进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,加强精品课程、特色专业建设,调动我校教师编写高水平教材的积极性,促进学校教材建设,提高教材编写质量,在质量工程项目中设立规划教材。

1、规划教材的申报要求

1)申报的规划教材应重点突出学科与专业建设的特色,反映课程建设结合行业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果。

2)鼓励与其他高校合作出版特色教材,促进学校之间通过教材建设,共同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,实现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,加强教学合作,推进教学内容、方法、手段、考核等方面的全面建设,提高教学质量。

3)规划教材选题的重点是受益面较广的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和有一定特色的专业课教材;体现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成果的教材;体现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的教材;解决教学急需,填补学科空白的教材。申报项目必须为我校相关专业教学使用的教材,专著等不得申报。

4)规划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,按照文责自负原则,主编负责全书的统稿和书稿质量。主编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、较高的学术造诣,在本学科有所建树,讲师及以上职称,讲授相关课程两遍以上。

2、规划教材的申报评审与立项

校级规划教材。每两年申报一次,建设周期为两年。由各教学系组织申报并推荐,教务处审核,项目负责人答辩,学校教授工作委员会评审后报学校行政会批准,发文公布。

3、规划教材编写基本要求

1)规划教材编写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、结合学生实际,反映现代教育思想观念和课程结构改革成果,符合社会发展、科技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要。在体系上要有所创新,内容上要有所更新,方法和手段上要有所革新;

2)教材编写要以促进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为出发点,符合实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,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,有利于全面培养学生知识、能力和素质;

3)教材编写要体现改革的精神,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、新成果、新成就、新技术。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,理论联系实际,既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,又要有较强的教学适用性;既要有突出的学术特色,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;

4)教材内容要以最新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大纲为依据,有效保证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;

5)教材编写体例要求规范科学。绪论、正文、习题、思考题、索引、参考文献齐全。文字规范,文图配合恰当,图表清晰准确,标点、符号、公式、数据、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。

4、规划教材的审稿与出版

1)立项规划教材交稿后,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审稿。审稿的专家一般为3人及以上。评审合格后,方可组织正式出版。

2)规划教材由学校统一联系出版事宜。教材经出版社审核同意出版后,由编者、出版社、教务处三方面签订教材出版合同,各方须严格遵守合同中有关条款,以确保教材按时保质出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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