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通〔2015〕59号
各系(部):
根据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建设管理办法》(丽师教发〔2014〕2号)文件相关规定,我校2013年立项的《公共心理学》等12项校级精品课程已达到建设期限,现将校级精品课程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验收项目
序号 |
项目类别 |
项目名称 |
负责人 |
建设期限 |
1 |
校级精品课程 |
公共心理学 |
刘继舜 |
2013.4—2015.10 |
2 |
校级精品课程 |
大学语文 |
唐光国 |
2013.4—2015.10 |
3 |
校级精品课程 |
现代汉语 |
木春燕 |
2013.4—2015.10 |
4 |
校级精品课程 |
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|
张玉琴 |
2013.4—2015.10 |
5 |
校级精品课程 |
学前儿童科学教育 |
张莉萍 |
2013.4—2015.10 |
6 |
校级精品课程 |
雕塑 |
和爱东 |
2013.4—2015.10 |
7 |
校级精品课程 |
健美操 |
黄建芬 |
2013.4—2015.10 |
8 |
校级精品课程 |
高等代数 |
何守元 |
2013.4—2015.10 |
9 |
校级精品课程 |
市场营销 |
李 云 |
2013.4—2015.10 |
10 |
校级精品课程 |
电磁学 |
刘永华 |
2013.4—2015.10 |
11 |
校级精品课程 |
会计基础 |
李家华 |
2013.4—2015.10 |
12 |
校级精品课程 |
观赏植物应用 |
周丽贞 |
2013.4—2015.10 |
二、验收程序
由上表所列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验收申请表》(附件1),由教务处审核后上报学校委托教授委员会进行验收评审。
三、验收材料
(一) 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验收申请表》一式三份(格式详见附件1中的“填表说明”;A3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);需负责人自评签字后经系部审核并加盖公章;
(二) 项目支撑材料(A4双面打印/复印,黄色软面胶装)
1、支撑材料封面(附件2)
2、支撑材料目录;
3、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;
4、项目建设合同书复印件;
5、项目成果;
6、项目中期总结、自查总结报告等;
7、其他可证明项目建设成效的材料。
上述材料请按照材料标准制作,并于2015年12月28日下午17:00前以系为单位统一交到教务处徐腾凤老师处。请注意时间截点,若没有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目标的项目,请以书面形式申请延期验收。
特此通知
教务处
2015年1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