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  >   通知通告   >   正文

关于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评审事宜的通知

       发布时间: 2015-04-30

教通〔2015〕17号

各系(部):

为进一步优化调整专业设置、加强专业建设、凝练专业特色,根据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遴选重点专业、特色专业进行分类建设的实施方案》,现将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时间

根据学校及教务处工作安排,评审工作定于2015年5月10日(周日)全天进行。

二、评审地点

学校办公楼附二楼第三会议室。

三、评审程序

1、专业负责人作8-10分钟汇报(PPT),让专家了解专业现状等;同时申报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的专业汇报12分钟;前8分钟根据重点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进行汇报,后5分钟主要汇报申报特色专业的理由及其专业特色具体体现;

2、专家就具体问题进行提问咨询,每个专业10分钟左右;

3、专家组通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、听取专业负责人汇报、提问咨询、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并评分;反馈评审结果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请各系高度重视、认真准备申报材料,全面展示本专业优势特点;

2、申报材料黄色软面胶装成册并加盖系公章,一式八份于2015年5月6日17:00前统一报送至办公楼213徐腾凤老师处以供专家查阅。重点专业申报材料请按评审指标要求顺序准备;特色专业申报材料建议收录能展现各专业优势和特色的材料,如各专业师资队伍情况、科研成果一览表、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、师生获奖情况一览表等。具体支撑材料请准备全面,届时统一拿到评审地点备查;

3、《重点专业申请书》和《特色专业申请书》电子版也请于2015年5月6日17:00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:ljszjwc@yeah.net;

4.请各汇报人于2015年5月8日(周五)上午10:00到办公楼2-6抽签,确定汇报顺序。

5、评审时要求各系主任、副主任、教学管理科长、申报专业的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等全程参与,欢迎其他人员旁听。

 

特此通知 

 

教务处

2015年4月30日

 

校址: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存信路499号 | 邮编:674199


版权所有:丽江师范学院 | 行政邮箱: ljszedu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