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,依据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提质项目管理办法》(丽师政规〔2022〕3号)文件要求,教务处对立项建设的教学提质项目(原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)进行管理。现就2023年教学提质项目检查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验收范围
(一)中期检查项目
1.2021年4月立项的10个拟升本专业。
2.2021年12月立项的高水平专业群、金课、课程思政示范课、特色课程、一流课堂等38个校级教学提质项目。
(二)结题验收项目
1.2020年3月立项的27个金课建设项目。
2.2021年4月立项的3个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。
二、检查流程
(一)学院自查
各学院相关会议对照项目申报书/任务合同,从项目进度、建设成果、主要存在问题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我检查,给出检查/验收意见。
(二)学校审核
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,学校组织教指委会议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检查。
(三)结果反馈
学校将对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公示发文。
三、材料报送
(一)报送内容
1.参加年度检查的项目需提供《教学提质项目中期检查总结报告》(附件1)、《教学提质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》(附件2)、《教学提质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汇总表》(附件3)。
2.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提供《教学提质项目结题验收自查报告表》(附件4)、《教学提质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5)、《教学提质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汇总表》(附件6)及相关支撑佐证材料,包括目录、《合同书》(复印件)、成果证明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建设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一套(佐证材料需与合同内容相对应,内容简明扼要,双面制作,200页以内,成果不能多个项目重复使用)。
(二)报送时间及方式
1.中期检查项目
请各学院于2023年6月25日前,以学院为单位将《教学提质项目中期检查总结报告》、《教学提质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》、《教学提质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汇总表》,命名为“xx学院教学提质项目中期检查材料”发送指定电子邮箱:67696516@qq.com,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216办公室。
2.结题验收项目
请各学院于2023年4月25日前,以学院为单位将《教学提质项目结题验收自查报告表》、《教学提质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》、《教学提质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汇总表》,命名为“xx学院教学提质项目结题材料”发送指定电子邮箱: 67696516@qq.com,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216办公室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提质项目的建设工作,加强项目过程管理。
(二)凡是在检查和验收范围的项目必须进行检查、验收。对于应该进行阶段性检查的项目但未参与检查的,视为该项目阶段性检查不合格;对于应该进行验收的项目但未参与验收的,视为没有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即“不予通过”。
(三)各学院从即日起对照《教学提质项目检查验收项目一览表》(附件7)组织相关项目完成需提供项目建设的支撑材料,并严格按材料要求和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,逾期不再组织。
(四)通知中如有未尽事宜,请及时联系相关负责人。联系人:杨继琼;联系电话:0888-3196142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.《教学提质项目中期检查总结报告》
2.《教学提质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》
3.《教学提质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汇总表》
4.《教学提质项目结题验收自查报告表》
5.《教学提质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》
6.《教学提质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汇总表》
7. 2023年教学提质项目检查验收项目一览表
教务处
2023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