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教学改革立项范围
(1)人才培养目标、培养模式研究,专业与课程研究。
(2)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形式、手段的改革研究。
(3)实践性教学环节研究。
(4)教育教学信息化、网络化、现代化研究,计算机多媒体课件的开发、研制与应用研究,远程教育教学与网络教学研究。
(5)教学管理信息化、现代化研究。
(6)教育教学评价研究。
(7)教师素质与教育教学能力研究。
(8)学生学习研究。
(9)基础教育教学研究。
(10)其它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内容。
2、教学改革立项程序
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每两年评审一次。凡我校教师、科研人员、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我校合作办学机构、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,均可向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申请教学改革项目。具体申请程序如下:
(1)申请者填写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》,经所在系(部)评审推荐后,报教务处。
(2)教务处初步审核后,提交学校教授委员会进行评议论证,提出意见。
(3)报学校审核批准。
(4)公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,确认立项项目名称和资助金额。
3、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要求
(1)研究项目负责人须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连续达3年以上,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
(2)研究的内容,对解决当前教育教学的难点或关键点有突破,对教育教学产生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。
(3)研究成果具有普遍的推广价值,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